❖工作调动证明注意事项:
✎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中,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并未在原聘用单位承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监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并扫描上传。 ✎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保险证明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证明中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社会保险证明的出具日期应与提交书面注册申请的日期同年同月。
✎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保险单位为注册申请单位的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的均不予认可。
✎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以注册申请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交本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在本市或外省市以注册申请单位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该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以注册申请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应注明其社会保险由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统一缴纳)并扫描上传;
◈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国有产权登记表原件并扫描上传。
✎对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聘用合同(应明确约定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并扫描上传。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应同时提交:↓↓↓
◈原所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退协议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原所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应提交退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原件或有效退休证明并扫描上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同时提交:↓↓↓
◈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