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年1 月 日,在中国 建设公司(下称施工单位)施工 线K13+490~K13+550公路工程的过程中,发生山体滑坡,导致:坡体上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下称受害单位)的输油管道被拉裂,储油罐破裂,100多吨的油料溢出;坡脚下的成昆铁路被中断长达3小时,该事故为此惊动国务院。
事故发生之后,有关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在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11.18边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讨论稿)》。但该报告一直未获政府正式批准。受害单位为挽回损失,于2006年径直起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问题:如此特大安全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
(下文系作者为施工单位所作代理词之改编,可能并没有完全消除立场倾向,但不影响分析责任事故的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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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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