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作仅依据工程竣工资料是不全面的,费控工程师应深入施工现场,调查核实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严把工程量的核算关
不符合分包合同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即工程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同时相关的工程
质量验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按分包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计价。工程计量的范围和内容受合同文件的约束,在计量中要必须遵守这些文件的规定,并且要结合起来使用。
因分包商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
(2)认真核对套用单价
对于合同内的单价基本参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对这部分内容,费控工程师应重点审核定额子目的内容与图纸标准是否一致,例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等。同时,费控工程师应分析合同单价组成,查看是否重复套用,例如预制构件的铁件等。
对于原合同未包含的新增项目的单价,合同通常会约定参考类似子项目的单价进行计算。此时,费控工程师就要对原合同内的单价和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再与新增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形成新的单价。同时费控工程师还要检查新的单价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通过在施工现场掌握的资料进行测算,分析比较得出新增项目单价。
(3)注重材料价差核算
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分包商包干的材料,不得因市场的起伏变化而调整。对合同中约定的暂定材料价格和施工中新增的材料价格,应将甲乙双方签认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价格。遇特殊情况,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对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确定其合理价格。材料消耗量应根据定额消耗量计算。
(4)取费的合理性
取费应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或当地工程造价相关规定来确定费率,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审核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行政相符,费率计取是否正确,审核取费基数是否正确,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