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一般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法定解除主要适用于双方有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有如下两方面。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申请解除合同的: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申请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此外,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